岳西县天堂镇中心学校2018年中、小学招生工作
实施方案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,百分百入学,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,维护教育公平,杜绝违规择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办法》、《安徽省完善农村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》,参照省市招生工作意见,结合天堂镇义务教育办学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依据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,坚持义务教育均衡性、公益性、普惠性原则,努力满足人民群众“能上学、上好学”需求,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城区居民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。
二、招生对象
1、初中:招收天堂镇小学及毛尖山乡合林村、王畈村小学毕业生。
2、小学: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现在我镇幼儿园就读的儿童,考虑到一些家长迫切希望孩子提前上学,在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,可以按出生年月的顺序适当放宽,但各校不得招收当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。如果仍有空余学位时,招收居住在天堂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。跨责任区儿童不予招收。
三、招生办法
(一)初中招生
1、由天堂中心学校按天堂镇人民政府和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天堂镇公办中、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》(天政字[2018]55 号)统一组织招生,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,发放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到每一位毕业生。
2、所有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到相应初中报到入学;思源实验学校、天堂初中按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注册。两所初中不得跨责任区组织招生;未经批准,不得招收无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的学生。
(二)小学招生
1、镇内各小学按天堂镇人民政府和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天堂镇公办中、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》(天政字[2018]55号)自主组织招生。各小学应无条件优先接收各责任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跨区招生;对招收完本责任区学生后确有学位余额的学校,按程序公开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。
2、各小学义务教育责任区的认定
坚持“两个一致”原则: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;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的房产证地址一致,认定为相应小学责任区。对责任区的适龄儿童,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。
凡属下列情况之一,可以认定为相应小学义务教育责任区:
(1)不符合“两个一致”原则的,但其父母实际居住地(以其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)在相应小学责任区的。
(2)不符合“两个一致”原则的,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相应小学责任区,孩子户口随另一方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并实际居住的。
(3)不符合“两个一致”原则的,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(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内居住)落户,父母双方均未购房(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均无房产证明为凭证),且实际常住(提供近3个月的水、电费发票)、户口从未迁移过(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)。
(4)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内已入住新购商品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、户口未迁入的,须出具购房合同、全额购房发票和近3个月水、电费或物业费发票。
(5)购买相应小学责任区小产权房的,须出具购房合同、建设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权证,近3个月水、电费发票。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,并到相关单位核查。
(6)在相应的小学责任区内自建住房未办房产证的,需出具建设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权证,近3个月的水、电费发票,同时招生学校组织人员对自建住房情况进行核实,并到相关单位核查。
(7)因招考录用或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(需提供招考或调动原始文件、工资卡原件);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(需提供县政府相关证明材料)
(8)适龄儿童、少年父母无城区房产,2018年6月30日前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就业,有生产经营房舍、门面并实际居住的(须提供本人从事经营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卫生许可证,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执法局、环卫所等单位的规费发票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无房产证明)。一店多个营业执照不认可;有营业执照未营业不认可。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,并到发证机关核查。
不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天堂镇小学招生责任对象。
3、各小学分类、分批次招生
第一批次招收天堂镇户籍、房产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;
第二批次招收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、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。
四、招生计划
天 堂 初 中:500名;
思源实验学校:初中部350名,小学部270名;
中 洲 小 学:315名;
东 山 小 学:90名;
狮 形 小 学:90名;
前 冲 小 学:90名;
余 安 小 学:45名。
合 计:初中850名,小学900名。
五、报名批次、时间
2018年8月25日-26日招收户籍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。
2018年8月28日-29日招收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购房并入住户的适龄子女、非天堂镇户籍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。
附件:天堂镇公、民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
岳西县天堂中心学校
2018年6月8日
发:全镇中小学、幼儿园
报:天堂镇人民政府、岳西县教育局
天堂镇公、民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
城关幼儿园广场分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城东社区中原居委会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。
城关幼儿园南园分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城南社区南园片区的适龄儿童。
城关幼儿园獅形分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城南社区老街片区、原衙前村就近区域、石桥村的适龄儿童。
中洲幼儿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城西社区、木冲村、叶畈村的适龄儿童。
爱心幼儿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城北社区、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。
双星幼儿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回龙社区以及木冲村、叶畈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。
阳光幼儿园: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、房产在城东社区、城南社区、叶畈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。
东山、前冲、余安、大道、蓝天、童星、金星、未来星等八个幼教点在各自就近区域自主招收适龄儿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