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天中之星”评选方案
一、宗旨:弘扬校园正能量,引导正确的生命观、事业观、价值观。
二、类型、条件、程序
类型 | 对象 | 指数 | 条件 | 程序 |
健康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爱生命,爱运动,不抽烟,本年度体检无箭头 | 教职工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家庭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上慈下孝,育子有方 | 工会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爱生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爱生如子,有口皆碑 | 家长委员会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备课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按时送检,质量优秀,鼓励创新 | 教导处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教研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重要教研成果 | 教导处、教研室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爱岗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出满勤,出满工 | 办公室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拒腐之星 | 中考学科教师 | 年度1人 | 不认同有偿补课,不以组织订教辅谋利 | 党支部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服务之星 | 行政、后勤、保安 | 年度1人 | 默默无闻,奉献师生 | 总务处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家校之星 | 家长学校代表 | 年度1人 | 献计献策,家校桥梁 | 校长室提名,家长委员会评议 |
贡献之星 | 在岗教职工 | 年度1人 | 为学校获得声誉,为教师谋得福祉 | 党支部、政教处、团委联合提名,评价小组评议 |
三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闻志新
副组长:汪常生、汪焰生、王德闯、王泰节
办公室:王泰节、刘文奎、谢宏才、方强
组员:行政人员、教代会成员
四、时间表
1、起草方案:2016年11月
2、征求意见:2016年12月
3、宣传发动:2017年1月
4、形成方案:2017年2月
5、部门推荐:2017年6月
6、评价小组评议:2017年7月
7、公示:2017年8月底
8、表彰(精神与物质):2017年教师节
9、推介(橱展颁奖词;推荐参评高级别相关活动):2017年9月